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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前,虽然尚未形成明确、完整的法律意义上的雇佣关系,但可以视为已经开始了实际的工作行为。从用人单位开始使用劳动者劳动力...
1、劳动合同工资栏空白是不合法的。 2、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示劳动报酬,这是劳动合同中必备条款,也是避免劳动争议发生的依据。 3、《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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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向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如果是劳动者不与企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即使员工愿意出具“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也是不行的。企业都要承担责任。 (4)建议最好在入职当天就书面订立劳动合同,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否则决不能聘用该员工。
入职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以下法定情形,可以签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列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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