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
第一次寻衅滋事构成刑事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一次寻衅滋事情节较轻的,并且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可以是情况减轻处罚。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次寻衅滋事构成刑事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一次寻衅滋事构成刑事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认为多次一般理解为三次以上(含三次),甚至将多次视为寻衅滋事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情形之一,但对多次的构成标准没有具体认定。多次寻衅滋事行为有一个连续的过程。由于法律在时间跨度上没有明确规定,只要行为发生在诉讼时效内,就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迫或者任意损坏或者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多次聚集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