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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事故逃逸也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而且电动汽车一方肇事逃逸,将承担事...
电动车撞人逃逸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追究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严重者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从民事责任角度讲,由于当事人的逃逸行为导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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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即为逃跑,一般是指逃离事故现场,但在实践中也存在行为人并非从事故现场逃离的情况,对此能否认为行为人具有逃逸行为?例如肇事者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后从医院逃离。逃逸行为的本质特征就是从现场逃离?还是行为人对抢救义务的不作为和对法律义务的逃避?能否以是否从现场逃离来界定逃逸行为的有无?还是只要行为人有对以上一项义务的逃避就可构成逃逸?例如行为人在肇事后没有逃离现场,但是也不抢救受害者,而只是进行现场保护、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等行为,消极待援。对此,我国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从人权保障的角度上看,这种消极待援的行为也可以认定为逃逸行为。因为就抢救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而言,抢救伤者的义务无疑是重中之重,因为生命权和健康权远远高于其他的内容。但是如此一来将导致刑法的不明确。从以上的定义看来明显不符合“逃逸”的通常含义。刑法和其他法律一样是针对一般人而反复适用的行为规范,因此,必须让一般的人知道,什么是犯罪,要使一般的人理解刑法规范,不能超越用语的通常含义,正如耶林说:“立法者应当向哲学家一样思考,但像农夫般的说话。”超越通常含义的用语无法让国民理解,造成立法的不明确,而不明确的刑法不具有预测可能性的功能,国民在行为前无法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最终必然导致行为的萎缩,另一方面也为国家机关恣意侵犯国民的自由找到形式上的法律根据。因此,必须严格依照逃逸行为的通常含义适用第133条第2段的规定。因此,对于行为人没有逃跑,但也没有救助伤者的行为,不宜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此,根据刑法的规定,只能适用第133条第一个罪刑幅度对行为人在3年以下或者拘役的范围内处罚。但是,对被害人是否给予救助在行为的客观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来看,显然不予救助的要大得多。因此,明显违背罪刑相一致原则。
关于电动车撞电动车逃逸怎么处理有何规定有如下回答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 1、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2、交通肇事逃逸有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所谓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电动车在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情况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则构成交通肇事罪。构成的条件是适格的刑事责任主体违法刑事法律规定达到应当刑事制裁的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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