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
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食品含有严重超过标准限制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2)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牲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产品的;(3)国家为了预防疾病等特殊需要明确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的;(4)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5)严重的食品安全标准)严重的食品病源或者严重的食品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藏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或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引起严重食品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应立案起诉。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规定的是十倍赔偿。但个人认为也是要看实际情况的,比如消费者在食用了不合格食品后对身体产生了延续性危害,那么可根据医院开出的证明对生产、销售企业进行索赔。
下列情形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1、生产、销售的食品中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2、生产、销售的食品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 3、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的等等; 4、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9人已浏览
1,881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