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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法律规定的是十倍赔偿。但个人认为也是要看实际情况的,比如消费者在食用了不合格食品后对身体产生了延续性危害,那么可根据医院开出的证明对生产、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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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法规定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索赔要走法律途径的。
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1、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3、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第五十三条食品召回制度,第六十二条进口食品及添加剂。第六十三条进口尚无国家标准的食品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荆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你准备的“食品安全标准是什么”的全部内容,ask.com小编提醒大家,对于食品的安全一定不能大意,要对他人负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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