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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法如下: 1.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但这个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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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法如下: 1.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但这个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内的人。 2.户主都是在户口本正页的第一页。如果原户主去世,在注销户口时,如果没有特殊请求,派出所一般是直接把户口本上第二页上的人登记为新的户主。 3.先出示原户主的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出示要改的人的相关材料,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可申请变更户主,符合规定即可变更为户主。第九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一)原户主死亡的;(二)原户主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三)原户主出国(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四)原户主户口迁出的;(五)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六)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单位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该单位向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户主已作变更的应及时调整户内成员与户主关系。第九十一条公民申请家庭户变更户主的,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居民户口簿;(二)新户主居民身份证;(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四川省为例,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根据《四川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户主变更〕变更户主一般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依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一)原户主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二)原户主户口迁出的;(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要求变更的;(四)户内其他成年人与户主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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