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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在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判决,一方不履行判决的时候,可以强制过户。 2、作出强制行为的决定只能由人民法院作出,如果没有经过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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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业务不方便,部分增值业务不能开通。不像过户后,只凭机主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相关业务。还可开通电信密码,网上通过密码就能办理相关业务。 2、卡主能查到通话记录等信息,个人隐私会泄露。 3、不能使用话费消费的积分优惠。 具体过户手续其实也很简单: 只要原机主与要过户的新机主两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手机运营商的办理大厅一起申请办理过户就可以了,当天能办完的。
1、从协议之日起至你们约定的两年之内满时算起,还有两年的诉讼时效,如立协议是1998年1月1日,约定两年之内付清,也就是2000年1月1日前付清,如没付清且2年的诉讼时效从2000年1月1日起算,至2002年1月1日前可起诉。 2、强制执行至少可解决房屋过户的问题,至于赔偿金的执行可委托律师调查其财产线索后依法执行。 3、仅靠网上咨询就想解决全部问题是不可能的,建议立即委托本地律师代理起诉至强制执行。
1、不可以,但是如确实为了重大公共利益,政府可以实行强拆,但需要按规定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补偿。如果经行政裁定要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就算房屋主人不同意,也可以申请强制拆迁。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四)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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