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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国家规定的执业证书进行导游或者领队活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
旅游经营者在旅游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一)未取得等级而擅自使用等级标识、称谓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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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违反旅游法规定,未向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的: 1、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风险提示: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的导游服务费用。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享有下列权利:1.自由旅行的权利2.对旅游产品的知悉权3.安全旅行的权利4.自主选择权5.公平交易和缔结合同的权利6.获得赔偿的权利7.投诉权和诉讼权8.法律与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与法规中,对消费者的保护体现在许多方面。作为消费者的一员,对于游客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其享有的其他权利。当然,旅游者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旅游者要遵守旅游地的法律与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公共秩序的活动。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导游人员强行索取小费,你有权拒绝给付,并向旅游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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