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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是属于应纳税范围的但由于政策方面的因素而不予征收的情况。 不征是不属于应纳税范围征税范围的情况。 如个人所得税。 对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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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于个人接受捐赠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有人就想利用个人捐赠房产来逃避纳税义务,这在现实中是不可行的。因为中国税法规定三种情形,其他情形下个人接受赠与的房产,都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中国税法对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规定了3种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其中第一种是:房屋产权人将其名下房产无偿赠与他的太太、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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