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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各半吗

2024-09-24
关于婚后仅有一方名字的房产如何进行离婚分配,这需要通过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来解决。若未能达成共识,则会依照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则进行平均分割。在确定婚后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上,我们不能仅仅根据房产证上所署的姓名作为衡量依据,而应该考虑用于购房的财物归属问题。若该房产系婚后以共同财产购置,那么无论其登记在何人名下,其共同财产的属性都不会因此改变。当涉及到离婚时,房产的具体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如若协商无果,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情况下,若房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将被视为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平分房产的所有权份额。对于不动产权属,一般遵循登记原则,即加名行为通常被视为对某一方的赠与,从而使之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应平等分割,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割,具体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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