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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不能诉讼,但可以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不代表就是认可、服从认定的责任,还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所以是能推翻的。即使复核维持,仍然可以在向法院诉讼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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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当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或成因无法判定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来确认相关当事人责任。该证明文件应详细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涉及的当事人的情况,同时全面反映调查得到的所有实际情况。这份证明将分别递送给各相关方,通知他们享有申请复议、调解以及提起民事诉讼等法律权利及其相应的期限。
可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应及时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出(或复印加盖公章)肇事驾驶员信息,车主信息、车辆保险信息等,便于日后对簿公堂主张赔偿。构成伤残的(一般治疗终结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依据伤残鉴定结果可起诉肇事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明细与伤者年龄、户口性质等作出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所以,正常情况下,你们应该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提取被扣车辆。至于营养费,一般是有住院或伤残情况的,根据医嘱或鉴定意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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