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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主要分为五大类,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直接关系到相关的赔偿内容,所以我们应该重视交通事故责任。但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该在交通事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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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计算病假工资需要确定四要素,即:计算基数、病假系数、当月计薪天数、病假天数。 1、计算基数: 一般认为,病假工资是企业给予员工因病休假期间的特殊福利待遇,不应按本人正常出勤工资计发。根据上海市高院意见,计算基数确定的基本原则为: (1)如劳动合同或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对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有约定的,可按双方约定的数额来确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但该约定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正常出勤工资(该正常出勤工资应理解为劳动者正常出勤即可获得的可预期收入,不包括一次性或临时性收入)×70%的标准; (2)双方未约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上述正常出勤工资×70%的标准来确定; (3)以上原则确定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如果我请病假是不是得出据医院的病假条呢?医生能给我开多少天假?我在北京工作,我得回河北生产,河北的县级医院出具的假条是否有同样的作用呢?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同样有用。 2.另外,我的合同上写的基本月工资是3000元,咨询顾问职位,每月完成任务是签4单,但是没有写明不完成任务有罚。但是,最近公司又出台了一项新的奖惩办法,说每月完成3单的任务,如果完成不了,就发1000元生活费。我并没有签字同意等行为。请问这条对我起作用吗?对没有怀孕的其他职工起作用吗?属于公司单方变更合同内容,你可以不签字。 3.公司曾提出给我调换职位,工资不变,但是并没有白纸黑子写清楚!只是口头协商的。我是不是有必要让公司出具相关书面通知呢?如果没有相关通知我就害怕等我干着干着,他又说什么什么原因要绩效等,然后给我降工资。无论什么,只要原合同约定的工作发生变更,都需要书面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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