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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
有以下三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对此,用人单位可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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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规指挥,强迫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符合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1、协议解除。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定解除。 (1)开除。 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使用者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个人欺诈、严重损害使用者利益的; (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退休。 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在30天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工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成立时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三)经济裁员。使用者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和生产经营状况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员的,30天前向工会和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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