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劳动法要求合同期内双方任意一方欲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你已经做到了,依法律规定此时你可以不去上班了,直接要求公司结账后走人...
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者是享有辞职的权利的,如果劳动者要辞职的,是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合法,辞职无需批准,但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建议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辞职书邮寄到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在邮单上写明所邮寄的物品是“辞职书”,并妥善保存回执,以便在产生争议时使用。然后,等上30余天,就可以直接去公司人事部门要求办理辞职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结清工资等。如果公司不同意,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你的工资只是保管在老板那里,你自然有权取回你的财产,如果对方不给你的话,就侵犯了你的财产权。 如果有其他工资不愿支付给你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还有,你的1000元的工资是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单位将不足部分补发给你。 至于老板说的半路走,耽误生意,不给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要离职即可,不需要取得单位的同意,这1个月内办好相关交接手续,如果你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需要到1个月再离开。
1、公司规章制度不合法,因该规章制度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可通知单位后解除劳动关系。 2、有权要求补齐工资差额,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应能胜诉。 3、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8人已浏览
372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