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应当立即调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
治安案件查处率的计算如下:发案率=年发案总数除区域年平均人口数乘10000警力配备率=民警总人数除同期区域人口总数乘10000。治安案件是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调查处罚原则如下:公安机关办理公安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基础、错误处罚、公开、公正、保护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1)公开公安管理处罚依据。是公安机关认定违反公安管理行为和给予公安管理处罚的规范和依据。(2)公开公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内容和结果。具体来说,首先,公开实施公安管理处罚的人员身份,即处理公安案件的人民警察应当向对方出示证件,以显示其执法人员的身份;第二,在作出公安管理处罚决定之前,应当通知当事人作出公安管理处罚依据的事实、理由和依据,通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并给予当事人陈述和辩护的机会;第三,公开处罚决定,即决定给予公安管理处罚的,应当作出处罚决定并送达被处罚人。
不会被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只会受理调查。只有刑事案件,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只是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只会受理调查。如果调查后发现违法行为人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会将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案件,只要案件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就可以使用技术侦查手段,对违法犯罪行为人进行抓捕。
公安机关怠于行使职权的,建议及时向检察院反映情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5人已浏览
2,496人已浏览
491人已浏览
5,6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