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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法律规定:《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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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产假文件规定: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产前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达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天以上的产假。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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