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什么情况下房产不得转让,房产转让合同必须注明哪些内容

2023-03-10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产转让合同必须注明的内容: 一、转让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的座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三、土地所有权性质; 四、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五、房地产的规划使用性质; 六、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七、房地产转让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八、房地产交付日期;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