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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劳动合同怎么制作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全日制劳动合同工作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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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清楚编制内劳动合同制聘用和一般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一下几点:?(一)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不同 聘任合同调整的是政府对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行为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属于公法调整范畴。而劳动合同规范的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 (二)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企业的劳动合同是纯粹的民事合同,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对当事人来讲基本上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强调契约的自由性、合意性,一般不会发生不确定的权利或义务关系,即使发生,双方均可自由协调解决,解除合同。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一定的公益责任或义务,因此,聘任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权利与义务常常发生不对等。国家有权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一定的公益性责任和义务,而且,这种国家要求具有强制性,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将会受到惩戒处置。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岗位工作,其性质本身也是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一般来讲,企业职工是不承担公益责任的。 (三)争议处理时审查的内容有所不同 由于聘任合同所具有的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法律意义,在涉及人事争议时,对事业单位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审查,不仅要以合同规定为依据,在某些情况下,还要对其“特别权利关系”进行审查,而企业的劳动者对此点审查是可以免除的。 (四)合同中用人单位的主体权利不同 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具有较为完整的主体权利。而事业单位在与个人签订合同时表面上看,具有完整的主体权利,但实际上这种权利是不完整的,主要表现在用人的许多环节上,事业单位的主体权利要受到政府的许多控制。如招聘是在政府编制确定的基础上发生的,办理进人手续要受到政府规定的程序控制,否则便不能发生正式的人事法律关系;事业单位在确定工作人员的薪酬上,权利也是不完整的,要受到来自政府的财政控制。因此,事业单位用人的主体权利要受到政府的一定限制。
应当是规定工时制度的,劳动者可以根据与用人单位谈妥的条件,填写: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度,指每天上班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综合工时制度是指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担任工作(工作类型)。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应当符合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度。第五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工具。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商业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第七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第八条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不需要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甲乙双方可以终止本合同:(1)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纪律的(1);(2)甲乙双方可以终止本合下列情形之一。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终止本合同:(1)乙方生病或非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单独安排的工作;(2)本合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同意增加以下内容:第一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就业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私人欺诈,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1。试用期内;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报酬。第六条件1、在合同期内,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规定的条件外,甲方不得终止合同或自行辞职,否则应支付500元的违约金。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实际情况确定。乙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乙方应当每天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向甲方报告。七、二。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完成或违反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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