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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本来源,逐步实行社会兼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费。 2....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赔偿金(1.52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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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职时薪水、押金和经济赔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延,当事人能够在解决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能够去劳动局投诉。两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水。根据《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九条劳动关系两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限定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解决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两方商定,解决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限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赔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准则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或者国家限定及时足量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限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
辞职是可以有工资的,劳动者辞职到期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如果不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告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先协商处理。 2.无法协商的,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在矛盾只是发生在公司与你之间,且你认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当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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