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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男方名下的房产归妻子所有,但一直没有过户。7年后,女方要求过户房产,男方却反悔了,双方对簿公堂。近日,天津市二中院终...
1、对于房子归谁所有,需要知道房子购买的时间、购买的方式、房子产权登记情况以及双方的出资情况等,才能判断。 2、婚前男方出全资购买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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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男女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首先,男方一人出资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原本是属于男方一人的房产。但婚后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原则上为夫妻共有财产。该行为视作男方把一部分房产份额,赠予了女方,使得女方成为房产共有人,女方在离异时可以主张自己名下权益份额。其次,如果双方未有书面约定按份共有的,应认定为共同共有,但男方能证明一人出资购买的,在分割的时候可以主张多分。最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中,离婚分割时夫妻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将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组织竞价,由出价高的得房,并由得房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竞价不成,可由法院判决确定。2、一方想要房一方想要钱的,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审计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得房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要房的,由双方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法院再处理。
两位离婚,双方有离婚协议住房归男方所有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此时男方过世,可由男方合法序列继承人一起协议分割继承该住房产权,达成一致意见之后,由死者继承人和女方协议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如果女方拒绝办理过户,男方合法继承人可以起诉女方维权。《继承法》规定: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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