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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遗留的后遗症也算工伤。工伤复发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按工伤申报和处理,社保中心会处理赔付和报销。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
工伤后遗留的后遗症也算工伤。工伤复发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按工伤申报和处理,社保中心会处理赔付和报销。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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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遗留的后遗症也被视为工伤,法律已明确规定。工伤复发的,仍按工伤申报处理,社会保障中心将处理赔偿和报销。员工工伤后遗症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工伤鉴定后,可以根据鉴定标准计算赔偿金额。单位投保工伤保险的,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按照标准直接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未投保(特别是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的),按照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是基于对职工人身伤害后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而建立的法律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企业和各种就业形式、就业期限,在工伤存在的前提下,对职工个人实行非主要过错责任原则。对于工伤赔偿,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实行非主要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在职工非主要过错的情况下,才能要求工伤赔偿。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以外受伤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在认定为工伤之后员工的权利才能够得到保障,可享受工伤待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应该按照工伤流程进行。在工伤事故中,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受伤后存在后遗症,那么是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后发现有后遗症,可以申请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单位或者社保中心承担相关赔偿,赔偿项目基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当然以上的赔偿项目还由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比如:护理费由护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及所在单位是否扣发工资等决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由住院的天数及省内省外住院等决定;至于伤残赔偿金,在交通事故中已经不分城镇和农村户口了,一律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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