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这应该是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的担保期限就是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债务人无法偿还后才由担保人进行清偿债务。本案中,乙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债...
连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一般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连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要求保证人承担法律责任则保证责任转化成保证之债,这里的期间包括几种情况: 第一,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的履行期为此时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直接适用法定保证期?间,即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第二,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短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应视为6个月; 第三,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长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2年,从其约定; 第四,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至2年,从其约定; 第五,当事人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视为无约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