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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反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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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符合法定或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守约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守约方不需要赔偿违约方。 2、违约方一般没有合同解除权。因此,违约方不但需要承担延迟履行违约责任,还需要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并不是说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后,合同就必然能解除 3、如守约方依法解除合同,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要分三种情况来说,第一个种情况就是公司依法解除合同,按照规定按照约定来解除合同,是看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龄,按照工龄来进行一个经济补偿。那么有一年工龄就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这个员工工龄12年以上,最多发12个月工资。如果员工的工龄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之内没有超过一年,那么就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员工的工龄在六个月以下,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工龄计算,半年工龄就是给他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是第一种情况。 第二种情况,就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法的规定,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就要按这个员工应当得到的经济补偿的两倍来支付赔偿金。 第三种情况就是员工违法了。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因为员工违法或者是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这种情况。单位解除合同,就没有经济补偿。构不成再赔偿的问题。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签,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应支付经济补偿; 6、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尽管该规定已于2001年被废止,但2001年之前参加工作,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可以领取自工作之日起至2001年的生活补助费;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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