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为什么法院判决应还本金一点也没少

2023-05-22
1、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债务人单笔还款数额不足以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的,其所支付的款项在诉讼中会优先支付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等。 2、因此,在分期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债务人每月还款数额均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即使每个月都偿还部分款项,还款数月甚至数年后,法院在作出判决时仍可能出现判决应还本金与借款数额相比一点都没少的情况,且债务人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额外成本。无论是遇到需要资金周转还是消费需要,一定要在衡量个人经济能力的情况下量力而行。在向金融机构借款时,要留意合同中关于除借款利息以外的其他费用条款的约定,谨慎签订借款合同。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