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种类(一)不实施的强制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二)为了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三)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以上就是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种类有哪些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根据《专利法》第6章的规定,强制许可的类型包括: (1)因专利权人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专利而给予的强制许可。 (2)为消除或者减少垄断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而给予的强制许可。 (3)为公共利益目的而给予的强制许可。 (4)为公共健康目的而给予的强制许可。 (5)从属专利(也可称之为改进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