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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到当地的车管所办理交通违章,也可以在网上办理。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3、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4、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际是民族自治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这些机关可以代表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在民族自治中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1982年宪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构成。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三级。 民族乡不是一级民族自治地方,所以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是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行政机关。 根据宪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作为我国地方行政区域的一部分,除设立有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之外,还设立有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和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根据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属于自治机关。
一、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 按照宪法的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少数民族聚居的乡,因为辖区太小及经济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只能组成民族乡,而不能实行区域自治。所以,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属于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同时也是地方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因此,它们在产生、任期、机构设置等方面,与一般的地方国家机关基本相同。 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除了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同时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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