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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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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规定,3代嫡系血亲不允许结婚,办理的结婚证也属于无效。分手时,各自的财产各归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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