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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
第一条条文: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一)座落于南京市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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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是被法律所允许的,房屋转让时需要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以及《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8条,房地产转让合同应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及年限;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八、违约责任。当一方在房屋转让时违约了,对于如何赔偿要事先约定好;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买卖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二手房的座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4.二手房的规划使用性质; 5.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6.二手房买卖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7.二手房的交付和验收的日期、交付方式; 8.住房户口迁移; 9.维修基金的处理; 10.违约责任;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12.买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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