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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2、这个期限,从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
伤认定有两个时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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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2、这个期限,从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出来后算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主张的权利过时效的,不可以申请仲裁。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行政确认行为,未经法定程序撤销前有效。但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但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伤残程度不同,不构成伤残的只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认定后,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即应进行结算,与用人单位双方争议的,自发生争议之日起计算时效;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的,收到劳动能力鉴定书后即应进行结算,从发生争议之日起计算时效。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的,属于连续性的伤残津贴’鉴定后生活护理费没有时效限制,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收到鉴定结论书即应结算,自发生争议之日起计算时效;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自解除合同起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已经过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再受理;但存在仲裁时效中止、仲裁时效中断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仲裁时效。仲裁时效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止的,从中止时效消除之日起,在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等原因中断的,从中断,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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