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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其实也就是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行政行为违法; 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一般情况下,一经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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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处分期满;(2)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即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并能够改正错误;(3)没有在处分期间发生违纪行为。只要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才能解除对公务员的处分。处分解除后,受处分的公务员的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不再受到此次处分的影响,其权利、义务与未受处分公务员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对于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在处分期满后,不能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只是在以后的晋级、晋职不再受本次处分的影响。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秩序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审查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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