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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第12项: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的功能障碍之规定,伤残等级一般在10级。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等,建议工伤骨折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要求赔偿。
依据《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可以构成10级伤残。如果构成工伤,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还在原单位继续工作,认定工伤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后,向用工单位(交了工伤保险费的由保险公司给付)要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另种情况是工伤职工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可以得到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7个月珠海市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以及住院和休息期间的医疗期工资、住院期间的护理工、伙食补助、交通费、自己垫付的医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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