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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直接解除即可,不用办理任何手续。没领结婚证,在法律上都是自由人。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
1、居间合同能够随意解除,但是,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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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表实施前,符合婚姻本质要求的,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
解除同居关系不能办理公证。因为同居关系本身是一种事实状态,不是婚姻关系,法律不予调整,公证处也不对非法关系予以证明。 《公证法》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1、男女双方不可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可以起诉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法院应当受理。同居关系发生在无配偶的男女之间,同性之间发生的同居关系,不在我国民法典所调整范围之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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