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也就是:甲施工单位...
第六条【发包后的主体界定】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者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施工,施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务分包合同虽然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言较为简单,但其自身有一些特殊性。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8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标准》范本的内容,结合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施工合同的具体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内容有: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4)质量标准。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6)标准规范。 (7)总(分)包合同。总分包合同应供劳务分包人查阅,但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劳务分包人要求可得到复印件。 (8)图纸,工程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9)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承包人及劳务分包人都要委派驻工地现场履行合同的项目经理。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1)劳务分包人义务。(这两项义务是合同的重心。(12)安全施工与检查。本范本约定的安全责任是过错责任。 (13)安全防护。这款指特定施工条件下,如:易燃、易爆地段、放射毒性环境中工作,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及费用,该费用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用品由工程承包人负责提供。 (14)事故处理。规定发生重大事项的处理程序及责任认定。 (15)保险。指双方约定,施工现场内的工程承包人方的人员,设备、材料等由项目承包人自费办理投保工作。劳务分包方的人员及自带设备(少量的、辅助的)由其自己投保。 (16)材料、设备供应,本条款体现着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特征。工程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劳务分包人根据图纸的要求提供,分包人要妥善保管。 (17)劳务报酬:有三种计价方法:A、固定劳务报酬;B、约定不同工程劳务的计时单价,根据确认的工程量计算;C、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在订合同时任选其一。还可以约定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调整的条件。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采取固定劳务报酬的,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根据工时或工作成果计算单价的,工程承包人应定时对劳务分包人的工时及工作成果及时进行确认。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1)施工变更。 (22)施工验收。 (23)施工配合。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5)违约责任。
劳务分包合同虽然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言较为简单,但其自身有一些特殊性。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8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标准》范本的内容,结合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施工合同的具体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内容有: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4)质量标准。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6)标准规范。 (7)总(分)包合同。总分包合同应供劳务分包人查阅,但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劳务分包人要求可得到复印件。 (8)图纸,工程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9)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承包人及劳务分包人都要委派驻工地现场履行合同的项目经理。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1)劳务分包人义务。(这两项义务是合同的重心。) (12)安全施工与检查。本范本约定的安全责任是过错责任。 (13)安全防护。这款指特定施工条件下,如:易燃、易爆地段、放射毒性环境中工作,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及费用,该费用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用品由工程承包人负责提供。 (14)事故处理。规定发生重大事项的处理程序及责任认定。 (15)保险。指双方约定,施工现场内的工程承包人方的人员,设备、材料等由项目承包人自费办理投保工作。劳务分包方的人员及自带设备(少量的、辅助的)由其自己投保。 (16)材料、设备供应,本条款体现着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特征。工程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劳务分包人根据图纸的要求提供,分包人要妥善保管。 (17)劳务报酬:有三种计价方法:A、固定劳务报酬;B、约定不同工程劳务的计时单价,根据确认的工程量计算;C、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在订合同时任选其一。还可以约定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调整的条件。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采取固定劳务报酬的,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根据工时或工作成果计算单价的,工程承包人应定时对劳务分包人的工时及工作成果及时进行确认。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1)施工变更。 (22)施工验收。 (23)施工配合。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5)违约责任。
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在该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8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4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