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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不能判死刑,也不能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在羁押期间已是孕妇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
不执行死刑,不需要生完孩子就必须改判。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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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没有规定孕妇生完孩子还在原岗位,但规定了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执行死刑,不需要生完孩子就必须改判。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该条规定,罪犯正在怀孕的就必须停止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至于什么时间什么原因怀孕的法律没有规定。
1、审判的时候就怀孕的犯罪分子,即使以后生完孩子也不能执行死刑,因为审判的时候就不会判决死刑。 2、怀孕妇女从因涉嫌犯罪被羁押时起至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止的期间亦视为“审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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