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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的合同丢了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如果没有办理预售登记购房合同丢失的,可以与卖方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作废原合同。 二、如果办...
二手房购房合同丢失,合同义务履行的,可以复印对方手中的原件。但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内容一致。同时,双方应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根据《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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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做备案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做完备案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您可以通过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取你的具有所有权房屋的房产档案,复印其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之后,加盖房产档案章就可以了。
1、二手房购房合同丢失的,在购房合同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2、购房合同预售登记完成后,未开始办理银行抵押贷款前丢失的,应当在报纸上发表合同作废声明。到期后,持报纸办理预售登记的机关应当申请注销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然后进行预售登记;3、如果预售登记完成,银行抵押贷款手续完成后丢失,买方不仅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下办理的手续,还需要与贷款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放入银行,因为原购房合同已被注销,二手房购房合同丢失后,应更换为新合同。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买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您不必担心上述两个部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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