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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当初过户的时候手续是怎么办的。是附条件的赠与还是你介绍的情况不明确,建议带上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如果当时赠与有赠与条件,是可以根据条件撤回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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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 1、房产的归属属于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不动产,若你还没有将房产转移到你儿子名下,则表示赠予还未完成,房子还是你的。 2、若房产已经转移,则现在房子的实际所有人是你儿子。 3、如果当初赠予时有赠予合同,并且写明你可以继续居住,则你儿子将你赶出违反了该合同,你可以基于此撤销赠予,要回房子。撤销的期限从你儿子将你赶出之日起一年。 4、如果当初赠予时没有签订合同,除非你有其他证据证明让你继续在房子里居住作为你当时赠予房屋的条件。否则,你并不能依据你儿子不让你住了就收回房屋。 5、当初离婚时你将房子赠予给你儿子,虽说是你前妻作为离婚的条件,但是也出于你自愿,并没有欺诈方面的事实。 6、赠予完成后,赠予人不能依据赠予之后自己的经济状况发生改变而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予物。所以不能因为你现在的经济状况而要回房子。
可以先协商如何分割,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依据《》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第二十一条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撤销。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这是法定撤销权。你大舅对你外婆有赡养的义务,而不履行,所以外婆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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