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责任一般由法定代表人和负责决策的人负责,部分股东对参与决策的人负责。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责,股东...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万一最后公司资不抵债,进行清算,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以个人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各股东按照所认缴的股份比例享有公司行为的表决权。各个股东的权利是以出资比例来确定的。 第二,股东有查阅公司账务、开展业务的权利,如果公司的行为或者股东会决议侵害了股东的权利,股东可以转让其股权,如果侵害到了公司的利益,股东可以起诉。 第三,公司责任是独立责任,财产是独立财产,除非股东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公司利益的侵害而发生法人人格否认,一般不会涉及到由家庭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无论是所谓的干股还是约定分红、只要是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会通过,都是有法律保障的。 第四,公司设有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公司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者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有权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不同意公司行为的可以主张转让股权。
看到违法犯罪人员不抓,派出所却说找不到人,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检察院投诉。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公司稳定的基石。在实践中,合理的股权结构常为一个公司三个股东。即一股东40%,两小股东30%,30%,或者两大股东40%,40%,一小股东20%,三足鼎立,三方均衡的布局。在一个公司三个股东的以上两种股权结构下,不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这是因为另外两个股东发挥了很大的均衡的作用,另外两个股东所持股份相加,则均超过了大股东40%的股份。因而,在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发生时,则会出现小股东相互联合,以更大发言权制约大股东的现象,从而,也因此实现了公司的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14人已浏览
666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