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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房,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夫妻二人以夫妻共同财产继续偿还贷款,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离婚时,双方可以就该房产的分...
1、婚前已取得完整所有权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不能分。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话,可以要求对方补偿本人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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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1、你的两套房子都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必须归你,这没有争议。关键是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是要承担一部分的。2、公司即使是他个人经营,从你们登记结婚那天开始算,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分割其收入部分。3、你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你女儿有权获得抚养费。4、我擅长处理离婚纠纷,经验丰富,建议你来电细谈,帮你分析解答。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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