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破产清算前公司(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债务人)的股权。破产清算前普通的股东转让自己的...
1、破产清算前股东是可以变更的,法律并没有对此进行任何的限制,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向外转让的,应当进行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股东,并且经过其他股东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破产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债务人提出申请,应当清晰写明申请人身份的相关信息,所提交的证据材料有:企业主体证明、企业法定代表和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副本等。债权人提出申请,除了明确申请人的相关身份信息之外,还应当列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申请目的是指申请人提出申请所适用的程序。申请目的可以是破产和解、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提出申请时,可以选择上述三个程序之一;而债权人提出申请时,不能提出破产和解的申请。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事实和理由包括客观事实和法律根据,以表明债务人已达到破产界限。
破产清算前股东是可以变更的,法律并没有对此进行任何的限制,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向外转让的,应当进行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股东,并且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但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是要向外转让股权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同意。
破产清算前公司(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债务人)的股权。破产清算前普通的股东转让自己的股权没有限制,但事实上是没有买受人愿意接手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9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