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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
生活中,有的人可能因为保管不善而将房产证丢失,虽然房产是可以补办的,但是还是比较浪费时间和钱财的,那房产证补办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为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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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房产公证具体如何操作,房产公证具体如何操作,房产公证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过户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3、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1、写申请书,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清楚房产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2、刊登遗失声明,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当地房地局的原房产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 3、领取房产证。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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