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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根据相关规定,就什么是非法集资如何界定这个问题,为你做出以下解释:集资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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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并没有规定非法集资罪这个罪名,因此,非法集资罪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定罪名。 2、《刑法》唯一一次使用非法集资这个概念,是在第192条,该条规定了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既不等同于集资诈骗,也不是特指集资诈骗,它是对违反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各种行为类型的归纳和统称。通俗地说,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的行为。根据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集资可以划分为两类:一是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非法集资;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非法集资。 3、非法集资类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以下四个具体的罪名: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和集资诈骗罪。前三个罪名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集资诈骗罪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另外,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二十八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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