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已结案,民事诉讼有期限,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之日起6个月之内审结。因为刑事案件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同样应当适用普...
在委托律师时可谈全包价(仲裁、一二审、再审、执行),也可要求按阶段收费,不过如果代理二审、再审,按规定收费可减半。参考法律法规律师服务收费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法院审理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自材料移交到检察院到人民法院立案最多一个半月时间,就是说最多一个半月开庭。人民法院受理后,必须在一个半月内做出判决。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般在开庭后一个月左右下判,最迟两个月左右。其具体内容如下: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应为20日。 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二审刑事案件审限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三、被告人被羁押的刑事案件无论公诉还是自诉审限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四、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3个月或3.5个月,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审限为1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的案件: 六、4个月或4.5个月:即:1(1.5)+2+1=4(4.5)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七、5个月或者5.5个月:即是:1(1.5)+2+1+1=5(5.5)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八、9个月:即:6+3=9个月6个月,延长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732人已浏览
374人已浏览
3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