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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1 申请人(上诉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请求事项 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因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 事实...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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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二)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三)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四)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五)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案件时,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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