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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迁移是一个行政管理关系,你无法直接要求其强制迁出; 2、如果在买房子是有约定,保证无户口在该房屋名下,并且约定拒绝迁出的违约责任,那...
看了您的材料,对于离婚一事,因双方都有离婚意向,所以没有争议。现在的问题就是财产和小孩的扶养的问题。对于财产,因新建房屋的取得有20多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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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入户:应该根据当事人的购房年限、房产面积、房屋总价、房屋所在地、社保参保年限、申请领取居住证的年限等的不同来判断; 2、该条件在各地区,不同的时间段内,都会有所区别,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法律赋予了赠与人单方面的撤销权。所以只要没有发生产权变更,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但是,以下情况,赠与方不得随意撤销: 1.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 公证本质上来讲就是对法律行为、协议、合约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证明,并且一经公证即具法律效力。赠与合同一旦进行公证,即可标明赠与人的赠与意愿清晰,所以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具备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 不管是否经过公证、不论是否发生产权变更,赠与人都不得任意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是你的孩子,你也是孩子的监护人之一,自然可以要回来。这种情况最好的方法就是向法院起诉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给你的可能性很大。 现在你那边到底是什么一个情况我还不是很了解,所以不能说立马就能给你一个完整准确的意见,因为这一切的建议都要综合考虑之后决定。你看这样行不行,你现在方便的话直接来电给我说一下事情的详细的细节。我再给你分析判断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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