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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民间借贷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要怎么办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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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回答,我是他雇佣我的,是在他家里办公,还有他发我工资是的牛皮纸袋有他写的日期"10-31680" 我这是第一次参加工作,我觉得他只给我一个人发工资,不应该压我的工资,他这样做是对我不信任,不尊重,所以我当场就辞职了,这样工资还是拖着发的,我心里很没有底,万一他以后都要拖,我怎么办?他没有给我任何培训,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能够依照法律条件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你表哥家属可以向雇主索赔。这是必须的。节哀顺变。 恶人先告状,或许就是如此了。 即使你们必须给雇主赔偿,那么可以从他必须给你们的赔偿中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具体还要看你们公司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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