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应当给原告案件受理通知书和诉讼费用交纳收据,以此证明案件已经立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1.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
从原则上讲,既然已经才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么就应该等待法院的判决。但是,既然有债务纠纷产生,那么债权人讨债行为是符合情理的。只要其没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此外,从维护权益受损一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还特别规定了车主承担垫付责任的原则。交通肇事诉状车主承担垫付责任是指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事后,承担垫付责任的车主可向肇事司机追偿。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三方债权债务的抵消可以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配偶一方是本地户口的,办理《居住证》所需的申报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配偶的房产证、或户口本); 3、将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即本人结婚证)(配偶是成都本地办居住证明如有社保记录、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也可以带上)。办理地点:各地受理点主要是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室,具体以属地派出所通告为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7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366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