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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
车祸赔偿金计算方式: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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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以下费用:1、葬礼费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被起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度消费支出×抚养年数。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4、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5、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人员同等级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6、死亡赔偿金=起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事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根据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是,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75岁以上的人,按5年计算。7、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害费、车辆停运损害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
交通肇事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交通肇事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一、交通事故赔偿比例如何确定(一)当事人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赔偿责任;(二)当事人承担主要原因责任的,担70%赔偿责任(三)当事人承担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赔偿责任(四)当事人承担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方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方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方保险限额的,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元%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一)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原因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一方承担同等原因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四)机动车一方无理由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一)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等封闭道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二)其他道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人%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如何计算赔偿金额(一)医疗费用:根据医院治疗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所必需的费用,凭证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所必需的费用支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按照残疾等级和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70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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