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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主张父母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
用人单位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提供了交班表,入职表,工资单,商场的销售单,工资方案等相关证据,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对于未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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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故意不结工资要支付赔偿金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请求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有以下方式解决:1、和单位协商,协商一直,单位支付工资。2、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解。3、在劳动部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4、判决之后任然不支付的移送法院强制执行。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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