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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房转让的方式有哪些1、预购协议:买卖双方签定一份预购协议,双方对预备买卖的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款支付、房屋的交付及预办理交易过户的日期作...
目标物损坏、消失的风险,在目标物交付前由卖方承担,交付后由买方承担。 目标物品交付中转移风险的必要条件如下 1、合同已经成立; 2、目标物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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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期房的主要风险主要为:期房如果没有竣工交付,是不能转让的。如果转让了,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房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预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期房转让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一房二卖的风险; 2、合同解除的风险; 3、交易中心拒绝备案的风险; 4、逾期交房的风险; 5、逾期办证的风险。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的决定附:修正本第四十四条预购人在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购买期房存在下列风险: 1、房屋质量风险; 2、面积变动风险; 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 4、规划变更的风险; 5、产权风险; 6、延期交房的风险。如果遇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延期交房这一类开发商违约的风险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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