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男女一方借婚姻成立向另一方索取一定财物作为结婚先决条件的行为。 其特点表现为: (1)索取财物的主体一般是婚姻当事人一方...
离婚时遇到财产分割纠纷怎么办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有怎样的程序离婚法中有哪些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常识本文主要介绍了民事法律中常用的离婚财产分割的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可以,是违法行为。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其父母等第三人)向对方索要一定的财物,以此作为结婚条件的违法行为。 其特点表现为: (1)索取财物的主体一般是婚姻当事人一方,表现形式多是女方向男方索取财产,有时也发生婚姻当事人一方的父母等第三人索取财物的情况。 (2)在婚姻决定权上,男女双方对结婚基本是自主自愿,体现了个人意志,但以索取财物作为同意结婚的前提条件。这两点也是与买卖婚姻的区别之所在。
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是指男女双方自愿或基本自愿结婚,但一方却以对方给付一定的财物作为结婚条件的行为。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人,为满足个人的物质愿望,把自己的婚姻建立在金钱基础上而不是爱情基础上,这种行为不仅会给对方及家庭造成生活困难,影响自己和他人的婚姻家庭生活,而且不符合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道德观,妨碍婚姻自由原则的实施,所以我国的婚姻法历来都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区别在于: 1、买卖婚姻中的男女当事人对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男女当事人就结婚而言是自愿的。 2、买卖婚姻行为的实施者是结婚男女以外的第三人,包括他们的父母。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实施者,既可以是男女双方本人,也可以是男女双方以外的其他人。 3、买卖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关系本身是合法的,但索取财物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有权拒绝给付,已经给付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若结婚后又离婚的,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一方索取财物给对方的生活造成困难的,法院可以判决酌情予以返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4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1,324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